科马材料(9200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科马材料科马材料(BJ:920086)2026-02-10 17:31

制度审议 - 公司2026年2月9日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3] 报告义务人 - 信息报告义务人含公司董事等,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列[6]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0]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变更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受限需报告[11]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各单位在重大事件拟提交董事会等时点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5] - 各单位按规定持续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5] - 逾期付款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16] - 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三月未完成报告原因并每三十日汇报进展[16] - 重大事项有进展或变化报告情况[16] - 信息报告义务人原则上书面报告,紧急可先口头再补书面[10]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向董事长报告并分析,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处理[17] 信息保密与审核 - 公司各部门报表等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告时间,向政府报送提示保密[19] - 信息未披露前各部门对拟披露信息保密[19] - 宣传部门稿件涉重大信息需经证券部审核和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批准[19] 责任规定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报送资料需签字[19] - 瞒报等重大信息追究责任,导致违规损失处分并要求赔偿[20]

科马材料(9200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