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比例不低于80%[1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80%[13] 内控评价职责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7] - 审计部负责开展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编制工作底稿,形成缺陷汇总表[8] - 被审计单位提供可靠资料配合内控评价工作并开展整改[10] 内控评价原则 - 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11] 内控评价流程 - 审计部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22] - 审计部挑选评价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评价工作[22] - 评价工作组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现场测试[22] 测试结果判定 - 初始样本量达20个以上的控制事项,出现不超过1个异常样本,扩充样本全部满足要求,测试结果可评价为“控制有效”[23] - 抽取样本达规定样本量,出现2个及以上样本不满足控制要求,测试结果评价为“控制无效”[24] 不同执行频率控制事项样本要求 - 每日多次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25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5] - 每日一次或每周一次以上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20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5] - 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以上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12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5] - 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以上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4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5] - 每季一次或每半年一次以上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2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5] - 每年一次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1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5] 整改要求 - 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内控缺陷整改清单起15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审计部,30天内完成整改报告并报送[34] 重大缺陷迹象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等[31] 内控问题 - 公司存在内控问题,如违反法规、缺乏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内控失效等[35] 评价后续工作 - 评价工作组应交叉检查内控评价底稿,汇总认定缺陷,编制缺陷汇总表并盖章确认[35] - 评价工作组需召开审计反馈会,向被审单位和人员通报情况,向总部职能部门反馈缺陷[35]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审计部根据内控评价结果等编制报告上报审计委员会审议,报告需符合监管要求[36] - 内控评价报告应经董事会批准后披露,至少披露八项内容[36][37] - 公司以12月31日为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告应在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38] - 公司应关注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影响内控有效性因素并调整评价结论[38] 文件保管与办法生效 - 内控评价相关文件资料由审计部保管,年度报告永久保存[38] -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厦门钨业(600549) - 厦门钨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