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600549) - 厦门钨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会议分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14]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规定 - 自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6]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0]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