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301167)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建研设计建研设计(SZ:301167)2026-02-10 18:46

关联交易制度 - 关联交易制度于2026年2月10日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7] 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15万元、法人低于50万元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15 - 30万元、法人50 - 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交易由董事长批准[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6]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18] - 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9]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0] - 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22]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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