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为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1] - 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离职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11] - 因特定情形离职或被解除,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发表独立意见应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出现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0]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5] 费用与保险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津贴与制度 - 给予相适应津贴并披露[26] - 制度与法规抵触时遵照国家法律等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28]
建研设计(301167)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