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公司2022年6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8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770.08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882.6057万元,股份总数9882.605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2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运、聚合物锂电池研发等[15] 股份相关 -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不同,如朱传钦认购20608950股[20]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人员股份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撤销,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违规董事等请求相关方提起诉讼[38] 股份收购决议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情形收购股份,应经股东会决议;因其他特定情形收购,可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7] 股份注销时间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6] 股东会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失效[4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50][51]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临时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或提议召开,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需给出书面反馈意见[55][60]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4][5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65]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6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70]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3][8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6]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9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90] 董事任期与限制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7]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4]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106] 董事会职权 - 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超股东会授权范围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8]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7] 独立董事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125] - 担任需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等条件[127]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4][135] 总经理 - 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142][15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6] - 满足条件下,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每3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1] 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79][180]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9] - 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90][191][195] 公司解散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7] - 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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