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301519)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
舜禹水务舜禹水务(SZ:301519)2026-02-11 16: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注册登记,2023年7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16万股[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642,879元[6] - 股份总数为161,642,879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邓帮武持股5610万股,持股比例70.04%[12] - 发起人闵长凤持股1200万股,持股比例14.98%[12] - 发起人安徽昊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00万股,持股比例14.98%[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等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6][27]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20%[114] 其他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经理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5]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子公司合并,被合并子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收购股权[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