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通过 - 腾景科技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6年2月1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发行与结果披露 - 发行债券应公布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发行文件[6] - 应在投资者缴款截止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公告债券发行结果[7] 定期报告披露 - 每年4月30日前(单市场企业债券6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报告,8月31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7] -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季度财务报表[8] 特殊情况披露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披露说明文件[9] - 债券存续期内发生重大事项如公司名称变更等应及时披露[9]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9]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对外担保超过20%需披露[9] 披露时间要求 -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应在最先发生情形的时点后原则上不超2个工作日内履行[10]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2]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应在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信息[12] - 债券本金或利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兑付安排公告[13] - 债券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应在1个工作日内披露[14] - 实施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财产处分行为,应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14]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应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及接任人员[17] 责任与人员安排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6]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16]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具体工作[18] 报告编制与审议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定期报告,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19]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19] - 证券部根据董事会、股东会情况编制临时报告,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需董事长审核签发[19] 重大事件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立即报告,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19] 保密与监督 - 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信息公开前控制知悉人员范围[21]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1]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发现违法违规进行调查并提处理建议[21] 责任承担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职或披露信息有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21] 资料保管 - 公司证券部收集保管已披露信息报刊资料,分类存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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