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00300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壶化股份壶化股份(SZ:003002)2026-02-11 17:1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六年二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发行人""公司"或"壶化股份")的委托,担任壶化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向发行人出 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按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在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引 用后的相关内容应经本所律师再次审阅和确认。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 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