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海联讯海联讯(SZ:300277)2026-02-11 18:16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通知 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提案 第一条 宗 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法律法规和《浙江杭汽 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可以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1 / 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及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