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000726) -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修订)
鲁泰纺织鲁泰纺织(SZ:000726)2026-02-11 18:47

董事会组成与权限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同比例的风险投资、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及资产处置、捐赠、抵押质押事项,超限额报股东会批准[5][6][7] - 董事长有权决定一定比例的股权投资等事项及捐赠、抵押质押事项[11][1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5]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提前两日,方式多样[2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出缓开或缓议,董事会应采纳[18] - 增加临时提案需到会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同意[19] 董事会决议 - 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董事一人一票[23]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非对外担保等事项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等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6] - 表决用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传真表决[24][25] - 董事应在决议和记录上签字,赞成票董事对违法决议担责,反对票董事有异议记载可免责[2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管十年,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记录员记录并保密[28] - 会议结束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涉及股东会表决事项或重大事件及时公告[30]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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