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000726) -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鲁泰纺织鲁泰纺织(SZ:000726)2026-02-11 18:47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 单笔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8]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6]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对外担保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资产抵押质押审批 - 董事会有权决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10%以上、低于20%的资产抵押、质押,超该比例提交股东会批准[9] - 董事长有权决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低于10%的资产抵押、质押,超该比例按审批范围提交[9] - 总裁有权决定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资产抵押、质押,超该比例按审批范围提交[9] 其他规定 - 公司因交易或关联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且存在关联担保时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2] -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对外签署担保合同[25]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经管理部指定人员保存管理,逐笔登记并注意时效期限[13] - 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3] - 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证券部是担保信息披露职能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披露工作[17] - 董事等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当事人责任[20] - 责任人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0]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2] - 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2]

鲁 泰A(000726) -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2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