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9201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 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2、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江苏林泰新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