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标准 - 股东会审批标准为预计动用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或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6] 披露规定 -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7]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适用亏损披露规定[7] 业务流程 - 公司单项或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计划须经公司经营层审核,每年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额度内操作,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6] 组织架构 - 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小组负责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成员包括公司总裁等[4] - 证券投资部协助制定交易策略、编写风险分析报告,财务部负责资金筹集与使用监督,内审部审查业务合规性,期货操作专员执行交易指令[4] 业务原则 -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得投机,遵循交易相关原则[2] 操作规范 - 公司授权操作人员按获批方案操作,严禁内部转授权,特殊情况需报工作小组批准[10] 前期准备 -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前要充分评估期货公司,合理设置组织机构等[14] 风险管理 - 工作小组应测算资金风险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公司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15] - 公司内审部在六种情况下应立即向工作小组报告操作风险[16][17] - 公司工作小组应及时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并采取对策[16] - 相关人员需及时执行风险处理决定[16] 人员管理 - 公司严格安排和使用期货业务人员并加强培训[16] 设施保障 - 公司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系统和设备确保期货交易正常开展[18] 日常管理 - 期货操作专员定期向工作小组负责人报告头寸情况[20] - 财务部专人对账并报送期货业务报表[20] 档案管理 - 公司期货业务档案交财务部门保管不少于10年[22] 责任承担 - 越权操作者对交易风险或损失承担个人责任[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其负责解释修订[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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