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603659)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璞泰来璞泰来(SH:603659)2026-02-11 20:16

公司基本情况 - 现行公司注册资本为213,639.9076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13,639.9076万股,每股金额为1.00元[4] - 2017年10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70.29万股,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股份发行与存管 - 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H股发行相关议案[1] - A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H股股份可按上市地法律和惯例,主要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下属的受托代管公司存管,亦可由股东以个人名义持有[4]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在符合规定时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5] - 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类别股份总数的25%,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需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7] 股东会职权与决议 -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多项职权[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 特定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如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1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7]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占比至少三分之一,需具备六项条件,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8] - 独立董事行使六项特别职权,行使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7] - 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现金分红优先,不同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占比要求[21] 制度修订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等五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等六项制度修订或新增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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