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603659) -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至少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职责与召集人 -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 主要职责为研究提建议、审核ESG报告等[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可免除期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其他细则 - 证券事务部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机构评审提交报告[8]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H股上市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