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2017年10月13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公开发行6,370.29万股,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2015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值494,192,230.52元,按1.4858:1折股比例折合332,600,000股[14] - 发起人梁丰认购11,800.0000万股,占比35.4779%;陈卫认购4,262.0000万股,占比12.8142%[15] - 公司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1.00元[13]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6]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特定情形下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股东权益与权力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诉讼或起诉[39][4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44]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2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2]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122]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0]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84][189]
璞泰来(603659)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