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60365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的25%[7]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1][14]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1] - 新任高管董事会通过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2] - 现任董高离任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2] 股票买卖限制 - 董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其他规定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13] - 规定减持区间内公司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16] - 董高违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8] - 买卖本公司证券按规定履行通知,获批有效期不超5个营业日[14] - 公司保存书面记录证明发通知获确认[15] - 有内幕消息或手续未办妥不得买卖[15] - 公司按规定报告披露董高证券交易遵守情况[15] - 董高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1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H股上市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