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603659)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2月)
璞泰来璞泰来(SH:603659)2026-02-11 2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6370.2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3,639.9076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3,639.907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面额股每股1.00元[19]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梁丰认购11800.0000万股,占股本总额35.4779%[17] - 发起人陈卫认购4262.0000万股,占股本总额12.8142%[17] - 发起人宁波胜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5112.0000万股,占股本总额15.3698%[17] - 发起人宁波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4683.0000万股,占股本总额14.0800%[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就子公司相关损失提起诉讼[4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12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2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1]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1]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4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6]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86] - 董事会审议制定利润分配相关政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189] 内部审计相关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需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6] - 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风控、内控、财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196]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9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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