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信超导(688805)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健信超导健信超导(SH:688805)2026-02-11 20: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电话/TEL: (8621) 5234-1668 传真/FAX: (8621) 5234-1670 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 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25-28/F, Suhe Centre, 99 N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