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2月)
江丰电子江丰电子(SZ:300666)2026-02-12 07:58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委员至少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按需召开,经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通过[7] 其他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 按程序考评董事和高管,结果报董事会[10]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0] - 工作组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21]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并负责解释,通过后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