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300666) -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2月)
江丰电子江丰电子(SZ:300666)2026-02-12 07:5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五条 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 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