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丰乐(000713) -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500万股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98,219,474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98,219,474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1] 交易与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超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股东会审议[39] - 董事会对部分交易审批有相应权限[84][85]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5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满足条件应实施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3][11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18]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7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