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晨(3002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6年2月)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收到董事辞任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5] - 公司应在董高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其个人信息[10] 人员补选与法定代表人确定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职务解除与文件移交 - 公司董事会自知晓监管决定起,应在30日内完成职务解除及公告[8] - 离任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相关文件[10]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任的董高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0] 忠实义务与制度生效 - 董高人员离任生效前及后2年内,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11]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