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发行债券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10] - 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后的用途[10] - 投资者缴款截止日后1个工作日内公告债券发行结果[1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11] - 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2]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7] - 最先发生重大事项情形后原则上不超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4] - 已披露重大事项出现进展或变化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情况及影响[14] - 债券存续期间至少于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16] - 债券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1个工作日内披露[16] 信息披露流程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8] - 信息披露事项需经相关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批后对外披露[9]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等需披露[13]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3] 信息变更披露 - 信息披露文件变更需披露变更公告和变更后文件,原文件保留[15] - 更正经审计财务信息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信息[15] - 更正事项对经审计财务报表有广泛影响或改变盈亏性质,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审计报告及经审计信息[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永兴股份(601033) - 永兴股份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