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公司章程(2026年2月修订)
物产中大物产中大(SH:600704)2026-02-12 18: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5月获批发行3000万人民币普通股,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7,117.9890万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17,117.9890万股,均为普通股[9] 股权变动 - 1992年9月设立时发行9030.32万股,各机构认购不同数量[7] - 2007年8月浙江中大集团8496.6467万股划转给物产集团[8] - 2015年9月向物产集团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向煌迅投资购股,向9名特定投资者募资262,661.4888万元[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9] - 收购股份按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1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9]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起诉董高人员[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70]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2名独立董事[8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8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8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现金分红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1]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超过则报股东会批准[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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