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603773) -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7]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沟通、报告编制、会议筹备等[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4] 沟通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监管机构等[12]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3] 沟通方式 - 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设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14]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5]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及时开业绩说明会[17][18] 工作规范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18][21][22] - 从事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22] 平台管理 - 上证e互动平台是交流平台,发布信息应平等、准确[24][25] - 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有内部审核程序[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