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30048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二日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1]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8]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履职情况,有权查阅资料、提出质询[27][28] - 委员根据情况对业务指标、薪酬方案等作出评估[28]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9]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议事规则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以《公司章程》为准[31]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