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2]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披露[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风险需披露[8][2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项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17] - 公司下属单位及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时应披露[19]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0]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编制经多环节,由董事长审核签发[23][24]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门草拟,经董事会审议,由董事长审核签发[24] 信息披露配合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时应书面告知并配合披露[17] -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变化等应主动告知并配合披露[21]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2]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应了解公司情况,主动获取决策资料[27] - 董事、高管应保证报告按时披露[2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7]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28] - 董事会秘书组织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公布事宜[28] -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起草、编制、申请及发布披露文件[28] - 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提供需披露信息[28]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32]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2]
东莞控股(000828) - 东莞控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