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0022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
华明装备华明装备(SZ:002270)2026-02-12 19:0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审议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 - 审议金额超5000万元的除股票等投资以外的风险投资[3]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召开[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召开[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召开[7]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29] 委托出席与决议通过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相关股东权利[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股东会通知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 年度股东会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25] 独立董事评估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25]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7] 分红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但程序仅有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44]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50] 规则修改 - 公司修改规则情形包括法律等修改后规则与规定抵触、股东会决定修改[53]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3]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