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致科技集团(027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北京海致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決 策功能,提升內部控制能力,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 和《北京海致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制 定本工作細則。 北京海致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公司內、外部 審計的溝通、監督和檢查工作。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所作決議,必須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本工作細 則、《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第四條 審計委員會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規則》和本工作細則 規定的職責範圍履行職責,獨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門干涉。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五條 審計委員會由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包括過半數獨立非執行董 事,且至少有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具備合適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 第六條 審計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