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60002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占江)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限制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任职资格[3] 独立董事兼任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5]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在浙能电力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