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002579) - 法律意见书
中京电子中京电子(SZ:002579)2026-02-13 17: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08年3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34]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49] 发行情况 -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本次发行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3] - 本次发行尚须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4] - 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8][30]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30] - 实际控制人杨林认购金额不低于发行底价[30] - 特定对象认购金额不超0.7亿元,认购股数不超发行总股数30%[31] - 实际控制人认购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对象6个月内不得转让[31]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7亿元,净额用于泰国PCB项目3亿元、惠州中京项目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31] 股权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控股股东质押所持发行人股份的23.25%[37] 业务情况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39] - 报告期内,签订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履行无法律障碍[45] - 报告期内,未发生合并、分立,无重大资产出售与收购[46] 合规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已披露案件及处罚外,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无其他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5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期内无行政处罚[57] - 报告期内,除中京元盛受到1项行政处罚外,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无环保等方面的违法处罚[53] 制度情况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专户存储制度,资金存于专项账户[54] 会议及任职情况 - 报告期内,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程序、决议及签署合法有效[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规及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变更合规并履行法定程序[50] 税务情况 - 公司及其境内重要子公司目前执行的税种及税率符合国家法规要求[51]

中京电子(002579) - 法律意见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