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 - 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制度
交易品种与原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业务及组合[2] -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得投机和非法套利[4] 交易对手与额度 - 交易对手须是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4] - 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计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由董事会审议[6] - 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计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股东会审议[7] 关联交易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衍生品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等[9] - 采购及销售相关部门提供与未来收付汇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9] - 审监法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9]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将严肃处理违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或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并追究负责人责任[19] - 公司将依法追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上报虚假信息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责任[19]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20]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法律法规等执行[20] - 制度中“以上”“以下”包括本数,“低于”等不包括本数[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