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688099) -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SH:688099)2026-02-24 18:15

公司设立与上市 - 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165,613元[9] 股权结构 - 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设立时认购193,992,108股,持股比例52.43%[19] - 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41,770,381股,持股比例11.29%[20] - 青岛天安华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设立时认购19,303,144股,持股比例5.22%[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21,165,613股,全部为普通股[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6]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3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维权[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至少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2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36][139]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8] - 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和调整议案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155]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59][16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