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0405)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经修订)
人员委任 -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委任太阳证券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9] -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委任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10] 上市相关 - 公告按港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第16.01C条刊发[8] - 无法保证公司会进行发售或配售,上市申请未获批准[3] 其他信息 - 招股章程文本将在发售期内向公众提供[4] - 公司董事会对公告准确性担责[7]
人员委任 -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委任太阳证券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9] - 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委任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10] 上市相关 - 公告按港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第16.01C条刊发[8] - 无法保证公司会进行发售或配售,上市申请未获批准[3] 其他信息 - 招股章程文本将在发售期内向公众提供[4] - 公司董事会对公告准确性担责[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