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禾田(30081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玉禾田玉禾田(SZ:300815)2026-02-25 15:4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玉禾田")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 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作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于 2025 年 9 月出具 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原《法律意见书》")及《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