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业(600211) - 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2月25日 中国·成都市天府新区隆和西巷 299 号 泰和泰中心 21-33F 21-33f, Tahota Center, No.299 Longhe West Lane, Tianfu New District, Chengdu,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 TEL: 86-28-8662 5656 www.tahota.com 致: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散启者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泰和泰"或"本所")作为西藏 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药业"或"公司")的常 年法律顾问,现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谭蕾、陈科宇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