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丽斯国际(00333)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主席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由董事会直接委任[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另外召开[4] - 会议最低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4] 委员会职权 - 获董事会授权对职权范围内活动调查,向雇员获取所需资料[7] - 获授权在需要时向外咨询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意见[7] 工作内容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出变动建议[7] - 制定及检讨提名董事政策,包括提名程序及准则[7] - 物色合适董事人选并提名或提供意见[7] 记录保存 - 完整会议记录及书面决议由秘书保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