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30117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应为独立董事[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1]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9] 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8]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并执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