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3011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易点天下易点天下(SZ:301171)2026-02-25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聘任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近36个月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0] - 近36个月受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任职九年获续任需股东审议通过[11] - 董事会内所有独立董事任职超九年需披露并委任新独立董事[1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3]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除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15] - 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并签字报告董事会[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2名及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特定情形应向中国证监会等报告[24]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28]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5]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27] - 2名及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28]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报告[31] - 履职涉及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直接申请披露或报告[29]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报股东会批准,H股上市日生效执行[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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