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 - 续订持续关连交易广告代理框架协议
协议相关 - 广告代理框架协议于2026年2月26日续期至2028年12月31日[3][4][6] - 持续关连交易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仅需遵守申报等规定,豁免独立股东批准[3][19] - 集团公司委托同仁堂世纪广告提供非独家广告代理服务[6] 费用及金额 - 广告代理服务费用一般不高于第三方报价的10%[9] - 2023 - 2025年历史年度上限分别为26,700千元、28,000千元、28,000千元人民币[10] - 2023 - 2025年历史交易金额分别为10,337千元、12,155千元、10,661千元人民币[10] - 2026 - 2028年建议年度上限均为50,000千元人民币[11] - 2026 - 2028年度有合同金额每年约2600万元的专项项目[12] 其他要点 - 2015 - 2025年度广告代理框架协议历史年度上限使用率低,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10] - 公司为未来三年预留约5%的缓冲应对临时性广告代理服务金额增长[14] - 董事认为续订协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13] - 董事张春友等因重大利益放弃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投票[19] - 公司从事制造和销售中药业务[20] - 同仁堂世纪广告从事广告业务[21] - 集团公司从事中成药及中药饮片业务,北京市国资委是最终实益拥有人[22] - 广告代理框架协议多次续订[23] - 同仁堂国药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3] - 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