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300990)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同飞股份同飞股份(SZ:300990)2026-02-26 17:50

股东会信息 -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公告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5] - 股东会于2026年2月26日下午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上午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及9:15至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6] 参会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98人,代表股份130,271,10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699%[7] -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120,757,78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928%[8] -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285人,代表股份9,513,32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71%[8]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130,251,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2%;中小投资者同意9,494,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0%[12]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多项内容获高比例同意[14][16][20] - 定价基准日等多项表决同意比例超99.98%[22][24][27][29][31][33][35][38][39][43] -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议案获高比例同意[44][46][47] 结果情况 - 本次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13][15][19][21][44][45][47][48] -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48][50] 法律意见 - 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50] - 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经办律师为刘劲容、王亚静、高欢[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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