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董事会应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公司相关规定 - 可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信息库选聘[11] - 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0]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行使职权时公司人员应配合,阻碍可报告[22]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22]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公司可为独立董事做保险安排[22]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旧制度废止[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京沪高铁(601816) -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