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601816) -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渠道开展工作[5]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及时公平履行义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3]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工作组织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审查接待方案[17] - 董事会办公室牵头,配备专门人员[17] 档案与规定生效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9] - 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定废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