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源国际(00686)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成立与职权范围 - 审核委员会于2000年3月14日成立,职权范围2012年3月23日采纳生效,2026年2月27日最后更新[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须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专业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2] 会议相关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4] - 会议举行前至少三日须发出通知,押后少于七日续会无需通知[4] - 每年须举行不少于两次会议,外聘核数师认为必要可要求召开[9] - 成员每年至少与外聘及内部核数师(如有)举行一次会议,执行董事或管理层不得出席[8] - 应每年至少与公司核数师举行两次会议[13] 职责权限 - 获授权检查公司所有账目、簿册及记录,可要求管理层提供所需资料[12] - 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公司财务监控及内部审核系统的有效性[13] - 主要负责就外聘核数师的委聘、续聘或解聘向董事会提建议,审批酬金、委聘条款及辞任或解聘问题[14] - 制定及执行外聘核数师提供非审核服务的政策[19] 其他工作 - 向董事会报告需采取行动或改进事项并提供对策建议[19] - 检讨公司雇员秘密举报不当行为的安排[19] - 确保设有公正独立调查事项和跟进的安排[19] 会议记录 - 秘书存置完整的委员会会议记录[19] - 会议记录草稿及定稿在会议结束后合理时间内送交成员传阅[19] - 会议记录开放供董事会查阅[19] 汇报机制 - 委员会主席在下次董事会会议汇报审议结果及建议[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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