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运昌(688785) - 公司章程(2026年2月修订)
恒运昌恒运昌(SH:688785)2026-02-27 18:3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70.1688万元[8]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30,559股[6] - 公司股份总数为6770.1688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股东认购 - 深圳市恒运昌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310.8051万股,占比26.6351%[16] - 乐卫平认购1172.1312万股,占比23.8173%[16] - 深圳市恒运昌投资中心认购1054.9592万股,占比21.4364%[16] - 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认购413.9245万股,占比8.4108%[16] - 江苏瑞芯通宁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认购206.9622万股,占比4.2054%[16]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处理[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1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4]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1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2] - 符合条件时,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1]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