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00905)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交易内容 - 公司拟购买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1][7][10] - 募集配套资金对象不超过35名[7][10]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发行股份购资产交易价100%[10] -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购买资产后总股本30%[10] 交易进程 - 《购买资产协议》于2025年3月17日签署[7] -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25年8月5日签署[7] - 交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12] - 标的资产评估结果获福建省国资委备案[12] - 交易方案获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同意[12] - 交易获深交所审核通过,收到证监会注册批复[13] - 截至2026年2月27日,标的资产过户变更登记完成[14] 后续事项 - 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并办理登记上市手续[15] - 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15] - 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损益并执行约定[15] - 择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办理手续[15] -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15] - 各方继续履行相关协议、承诺事项及披露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