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00905)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厦门港务厦门港务(SZ:000905)2026-02-27 18:3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厦门港务拟向国际港务购买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为617796.35万元[8] - 本次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是集装箱码头装卸与堆存业务,所属水上运输业[8] - 以202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集装箱码头集团评估结果为882566.21万元,增值率17.78%[11] - 公司拟70%股权收购集装箱码头集团,现金对价92,669.45万元,股份对价525,126.90万元,总对价617,796.35万元[13] - 2024年集装箱码头集团资产总额等指标与上市公司对比,占比分别为104.47%、146.26%、11.94%,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9]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 - 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均为国际港务,实控人均为福建省国资委,不构成重组上市[21] 资金募集 - 厦门港务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0万元,不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的100%,发行股份数不超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8] - 公司拟发行796,854,165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约51.79%,发行价格由6.69元/股调整为6.59元/股[13] -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0,000万元,发行对象不超35名特定投资者[14] 资金用途 - 厦门港多式联运智慧物流等5项目拟用募集资金350,000万元,占比分别为26.56%、21.86%、15.11%、26.48%、10.00%[15] 交易进展 - 交易方案已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获交易对方内部批准,评估报告已备案,获国资委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证监会同意注册[23][24]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26] 后续事项 - 上市公司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支付股份对价并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27] - 上市公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27] - 交易相关方需确定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损益并执行过渡期损益归属约定[27] - 上市公司需在中国证监会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27] - 上市公司需就增加注册资本等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28] - 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相关协议、承诺事项[28] - 上市公司及其他交易相关方需履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28] 交易合规 - 本次交易已履行完毕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9] - 上市公司已持有集装箱码头集团70%股权,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29] - 相关各方完全履行义务时,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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