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或以上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职责,向董事会提建议[7] 决策流程 - 决策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10]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8] 会议要求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会后七天内发全体成员,保存期十年[14]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16]